2022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2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积极开展城乡低保核对工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比对信息3.5万条,发现疑点数据1448条,均进一步核实处理。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协理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协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按要求完成三月份特困供养人员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录入完善临时救助、新增特困供养人员台账,并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落实情况进行入户抽查。着力做好全旗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工作。扎实做好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继续推进奈曼旗第二敬老院项目工程建设。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组织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自评工作,上报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会同妇联开展已建成儿童之家情况摸底和新建儿童之家需求统计。
2、社会事务工作。完成3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系统录入工作。及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救助,本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人。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及殡葬惠民政策,进一步核实处理“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对全旗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中埋葬点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继续完善殡葬信息管理平台,对殡葬服务机构业务人员开展线上培训,交流指导信息录入工作。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推进全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检查指导全旗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联合消防、应急、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殡葬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对前来登记的当事人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错峰模式,确保婚姻登记及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完成了历史档案数据整理工作。本月共办理结婚登记293对,离婚登记申请125对(仅申请,未办理),正式办理离婚手续62对,补办婚姻登记40对。区划地名2月份共调处边界纠纷案件1宗,实地探勘认界1次,根据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行动会议精神,对数据库中1455条地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目前已完成133条地名的修改完善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们的节日”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紧密围绕“城乡社区”基政领域的工作要点,上报社区治理领域元旦春节期间活动开展情况17条。着力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调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坚持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民政局学习积分位于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列。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本月发布廉政课程3期,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深入学习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召开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进一步提升民政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水平。
(五)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民政局各股室、各服务机构备足物资储备,严格实行预约出入管理,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疑似症状观察询问,查验“健康码”,并详细登记14天内旅行史。加强安排部署,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做好养老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预防和信息上报工作,开展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2022年3月份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工作。按时发放3月份城乡低保资金,继续开展城乡低保新申请户与低收入家庭入户核查工作,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及时对系统维护更新;加强对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扎实推进奈曼旗第二敬老院项目建设,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完成三月份三民、精简退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津贴等资金发放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围绕照料服务达标、救助寻亲服务、规范街面巡查、推进源头治理等内容,持续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创新。继续加强对殡仪馆及殡葬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提升殡仪服务。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执法和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思想观念,杜绝土葬、提升火化率,提倡绿色生态殡葬。针对奈曼旗境内无证、资质手续不完善、违规建造、经营的殡葬服务机构和安葬(安放)设施场所,及“三沿七区”散埋乱、违建硬化大墓葬问题进行系统摸排,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集中整治,并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记录备案。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加强行政界线管理,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积极推进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开展奈曼旗地名志编纂、地名触摸屏软件制作、研发区划管理平台、标准街路指示标识设置等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积极指导嘎查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和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系统信息维护工作,大力推进收养儿童评估工作落实落地。
(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把防控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及时将异常情况上报。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制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研究分析防控形势,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全旗各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证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五)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领为民爱民实践,自觉增强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履行好兜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任务,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微信廉政小课堂;积极开展“学习强国”网上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学习,开展积分排名比赛,督促全体党员“比学赶超”,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塑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