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实行服务承诺制。
一、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钻研业务、诚实可信、遵守纪律、勤政廉政、接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首问必办,提高效率。建立首问责任制,在项目批复、立项、呈报核准中,只要符合政策要求,条件具备,资料齐全,实行首问必办,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服务,有问必答,保证质量,提高效率。
三、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对规定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对保留审批的项目按照政务公开的承诺办理。凡需要到大厅审批办理的项目只要资料齐全,程序到位,保证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和答复。
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公正地为民服务。坚决杜绝从政行为中“庸、懒、散”等不良作风、公务活动中“奢、私、贪”等不良行为、行政服务中的“蛮、横、硬”等不正之风和对工作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占”的现象。
五、强化责任,有错必纠。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正确履行公开承诺、岗位职责的,因执法过错、影响执法公正的追究执法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六、违反上述承诺,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