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任祥成: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机关办公室工作。
杨丽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爱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党建、意识形态、新闻宣传、保密工作、网络安全、福利彩票、计生、妇联、工会、城镇事务等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办、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办证窗口、婚姻登记处、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殡仪馆。
于 智: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扶贫、信访、应急管理、慈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工作等。分管计财审计股、社会福利股、社会救助股、城乡低保服务中心、敬老院、综合社会福利中心、诺恩吉雅健康养老中心、康德苑老年公寓、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上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依法对全旗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旗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区划规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界桩维护的日常工作,主管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参与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奈曼旗行政区划图》。
(五)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旗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全旗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六)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旗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意见,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民政专项社会事务政策,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规划、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旗残疾人权益保护意见,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负责全旗殡葬执法和殡葬市场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拟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管理及核对等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政服务对象精神康复工作。
(十)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奈曼旗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2782
传真:0475-4212782
电子邮箱:nmqmz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法检综合楼4-6楼
联系人:薛志峰
负责人:任祥成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股室职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公文运转、依法行政、人事人才、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4楼
联系电话:0475-4212782
联系人:薛志峰
邮箱:nmqmzjbgs@163.com
(二)计财审计股
股室职责:拟订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旗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资金管理、指标落实、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建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5楼
联系电话:0475-4222787
联系人:陈静波
邮箱:nmqmzjbgs@163.com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股
股室职责: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6楼
联系电话:0475-4212685
联系人:姜 研
邮箱:nmqmzjbgs@163.com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股室职责: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三民”、精减退职、高龄老人等类人员补贴发放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意见。承办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界线、界桩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编制地名规划,推行地名标准化,设立地名标志。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地名数据库,建设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地名信息查询服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方案,负责婚姻登记、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助旗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旗殡葬执法和殡葬市场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4-5楼
联系电话:0475-4212685
联系人:王贺蒙
邮箱:nmqmzjbgs@163.com
(五)社会救助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旗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拟订全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承办上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城乡低保和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拟订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社会救助执法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民政服务对象精神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组织拟订全旗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6楼
联系电话:0475-4212685
联系人:王新华
邮箱:nmqmzjbgs@163.com
五、下设二级单位
(一)奈曼旗城乡低保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指导全旗城乡低保工作;负责培训、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政策咨询以及追缴骗取或冒领低保金的工作;承担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和服务;负责低保证、低保金的发放;为全旗城乡居民申请社会救助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方面的服务;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
办公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1楼
联系电话:0475-4214866
联系人:闫铁飞
(二)奈曼旗婚姻登记处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登记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协议离婚登记、补办婚姻证书登记、出具婚姻证明等相关业务)。
办公地点:奈曼旗党群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475-4210514
联系人:王占祥
邮箱:nmqmzjbgs@163.com
(三)奈曼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组织实施殡葬管理规划、服务规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殡葬市场规范化运行,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提供遗体安葬(放)政策咨询服务。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5楼
联系电话:0475-4213916
联系人:葛占江
邮箱:nmqmz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