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信访局党组成员
履职正面清单
一、党组书记、局长
(一)提高政治站位
1.坚持政治建设的首要地位不动摇,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笃信笃行的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切实扛起政治责任
2.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旗委关于推进“清风引领”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开展好清风护航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五心合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机制,着力化解重复访和信访积案。
3.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防范化解政治领域风险,增强敌情意识和斗争精神,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高度警惕一切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问题和潜在风险,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坚决做好推行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工作,持续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
4.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奈曼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抓好廉政责任落实。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廉政建设与政府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6.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本单位廉政建设切实做到常抓常问,扎实有效推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7.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大对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把民族工作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推广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深化。
8.健全完善信访局党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制,以身作则带领班子成员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强化思想教育阵地建设管理,凝聚起政府系统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见效。
(五)抓好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9.坚持从严治党,以上率下,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党内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把“关键少数”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和关键,督促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行使权力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做到不越权、不失职、不滥用,紧绷纪律红线,实现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10.坚持权责透明,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用权公开,不断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1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奈曼旗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对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做到认领到位,整改到位,坚决打好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
(七)抓好理论学习。
12.始终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历练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素质的基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旗委中心组学习,组织旗政府党组集体学习,力求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13.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通过集中研讨、读书班等形式,在办公室开展集中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制定工作计划、列出学习任务清单,组织开展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多方式学习教育,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全年不断线、不断往深走。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资料,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为群众排忧、为企业解难、为基层减负,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八)严守组织纪律。
1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守工作秘密,积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和批评,坚决服从工作大局。
1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广泛听取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重大事项召开旗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并及时向旗委请示报告,所有重大问题提交旗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九)抓好廉洁自律。
16.坚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自治区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虚心接受党内外监督,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17.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始终以堂堂正正做人、公道正派处事、廉洁自律生活、尽心尽力工作为目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
1.协助党组书记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和督促分管股室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
3.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5.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深刻领悟精神实质,聚焦主业,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