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信访局 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13 浏览次数: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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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奈曼旗信访局是行政单位,下设奈曼旗信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旗委、旗政府的来信、来电,和接访工作,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关和旗委、旗政府反映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承办上级机关和旗委、旗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苏木(镇)和旗直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3、组织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参与处理群众集体到市、赴呼、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群体性信访事件,协助维护旗委、旗政府办公楼门前秩序。

4、指导全旗信访工作,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和推进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5、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信访宣传,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局为行政单位,下设奈曼旗信访接待中心。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6人。退休人员4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奈曼旗信访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奈曼旗信访局接待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06.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4.41万元,增长44.4%,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度年初预算时信访接待中心人员工资85.22万元及信访局公务费5.4万元,共90.62万元系统内没有生成,2021年实际比2020年增长3.79万元,实际增长1.25%,主要由于有新考入人员和新调入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 306.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4.41万元,增长44.4%,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度年初预算时信访接待中心人员工资85.22万元及信访局公务费5.4万元,共90.62万元系统内没有生成,2021年实际比2020年增长3.79万元,实际增长1.25%,主要由于有新考入人员和新调入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 30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96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30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8.96万元,占比 71.33 %;项目支出88万元,占比 28.6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06.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0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46.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46万元(因上年度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共90.62万元系统没有生成,实际比上年预算娄增加17.8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18.96万元,包括:工资支出20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1万元、公用经费10.4万元;项目支出8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4.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98万元。主要用于 :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1万元;工伤保险补助0.28万元;失业保险补助0.49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0.76万元。

3、卫生和健康支出11.87万元,比上年增加1.7万元。主要用于: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8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 13.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7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 万元,增长3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长3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 万元,下降 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3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长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1.5 万元,增长30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 万元,增长300%。增加主要是由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万元,比上年增加5.4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4万元预算系统没有生成。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0.05万元、印刷费0.2万元,会议费0.0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二辆,其中:机要通信车 1 辆,作为信访办案用车,价值25万元;应急保障车1辆,价值11.5万元,已调拨到其他单位多年,正在查询使用单位;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通辽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尹宏辉       联系电话:0475-422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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