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 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04-14 浏览次数:111

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

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民生保障政策,推动党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提供有关帮扶救助工作的政策咨询服务让广大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协助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增减等变化情况和收入、财产变动情况的精准核实,做好社会救助对象中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定期报告,及时向旗民政局与苏木乡镇反馈信息。

三、对符合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病、重残的困难群众及时上报,做到应保尽保。低保待遇的申请程序,配合做好民主评议做好旗民政局与苏木乡镇政府入户调查工作并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了解,不得弄虚作假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开展入户走访。

配合旗民政局与乡镇人民政府以公开透明平等、民主的工作原则,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五、协助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监督工作、委托照料护理服务协议签订和集中供养需求申报等工作。

六、协助做好低收入人口摸排、信息录入及常态化帮扶工作。

七、协助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做到快速核查、及时救助。

八、协助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三民”和殡葬、婚姻等相关服务工作。

九、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救助对象台账管理工作。

十、协助配合承接旗县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社会组织到嘎查村(社区)开展工作等有关事宜。

十一、协助做好市旗镇三级社会救助信访维稳工作。

十二、做好旗县民政局、苏木乡镇(街道)交办的其它社会救助有关工作。

十三、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工作并了解本村(社区)内的低保对象的具体生活情况,协助旗民政局与苏木乡镇政府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十四、经常开展民情调查,及时掌握困难人群的底,做好扶贫解困工作。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助互济传统美德。对本村(社区)内的困难人群做到心中有数。

十五、开展对辖区内优扶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户等的帮救助服务工作

十六、建立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等,档案资料和各类帮扶救助工作台帐。

十七、定期组织辖区党员、文明家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十八、为辖区内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系列配套的养老服务。

九、做好嘎查村(社区残疾人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残疾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文化、体育、就业、康复等服务,满足残疾人的精文化生活:

二十做好旗民政局、苏木乡镇(街道)交办的其它社会救助有关工作。

奈曼旗民政局低保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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