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街道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要求
一、人员范围和认定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附件一)社区初审合格后加盖社区公章,社区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报名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送社保所。
2.符合人员认定范围和标准条件的报名人员没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要先行到就业局窗口申请办理。
三、附件一: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编号: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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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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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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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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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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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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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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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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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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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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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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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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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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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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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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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已清楚了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条件和程序,以上所填内容属实且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此业务将于个人信用挂钩,并计入相关征信系统。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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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 人员类别 |
□大龄失业人员 |
□残疾人员 |
□零就业家庭成员 |
□失地农牧民 |
□长期失业人员 |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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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情况 |
公示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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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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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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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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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批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编号: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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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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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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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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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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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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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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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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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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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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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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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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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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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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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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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已清楚了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条件和程序,以上所填内容属实且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此业务将于个人信用挂钩,并计入相关征信系统。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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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 人员类别 |
□大龄失业人员 |
□残疾人员 |
□零就业家庭成员 |
□失地农牧民 |
□长期失业人员 |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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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情况 |
公示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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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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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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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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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批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