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21 浏览次数:209

关于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通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的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规定,财鑫集团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强化组织监督,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为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集团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具体如下:

一、科学运作

建立健全制度。按照《通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从集团制度入手,修订董事会、班子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会议的议事规则,针对集团制度存在的“缺、旧、繁”等现象,各部门把制度汇编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该制定的制定,该修编的修编。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决策实施细则》、《中层干部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重大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制度,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

二、突出决策规范

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原则、决策方式、决策程序。按照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集团将全面清理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减少法人户数,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逐级细化集体决策的内容,明确集体决策的具体范围。

三、落实责任

一是组织召开职能部门专题会议学习上级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分析讨论;二是制定实施制度,成立决策领导小组,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组长、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党建办、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及各公司负责人组成,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觉得内容,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落实分工责任;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察方案,确保执行与监督到位。四是实行公开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执行情况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或不宜公开的以外,主动接受监督。

 

信息来源:内蒙古财鑫集团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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