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1 浏览次数:59

各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奈曼旗民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于2022年2月21日对全旗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奈曼旗民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查各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和养老机构出入管理、内部管控、日常体温检测、日常消毒等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食品卫生、医疗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并实地了解机构老年人生活状况。

二、检查时间

2022年2月21日开始,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奈曼旗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于  智   奈曼旗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王贺蒙   奈曼旗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股长

李明伟   奈曼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职员

联络员:李明伟,联系电话:18847568383。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灵活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等方式,提高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自身防护,轻车简从,要加大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力度,实行边检边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查,提前准备好台账资料,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并将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给奈曼旗民政局相关人员。

 

 

奈曼旗民政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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