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财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133

为进一步做好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财政应急保障事项。

二、工作目标

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保障体系,为全旗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支持我旗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密切关注,做好准备。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前瞻性研究,密切关注全旗经济社会安全,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各项工作准备。

(二)服务领导,统一行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财政部门应根据旗委,政府的统一部暑,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与各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三)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建立财政应急保障快速通道,在应急保障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做到快速反应,急事急办,量身编撰可行性报告、特事特办,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四、预警监测和报告响应

财政部门要与相关政府部门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有效衔接,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监测数据和动态信息,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执行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突发事件发生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旗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财政局内部响应程序: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发生的突发事件负责,值班电话为4219207,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的,值班组应在第一时同向局长汇报。接到局长指示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联系、协调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2020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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