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发布日期:2021-12-01 浏览次数:80

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书记、成员提出。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4、党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组会议讨论。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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