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1-12-01 浏览次数:111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李栋江:党组书记、局长,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侧重负责党建、意识形态、信访及统筹协调全局事务。

王化友: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统计、档案、前后勤、党建、意识形态、安全保密、退役军人安置、培训、民兵、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安置培训就业股。

王伟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信访、优抚、退役军人权益维护、褒扬、双拥、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分管优抚和权益维护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  

二、主要职责

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及奈曼旗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奈曼旗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规划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旗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6718

传真:0475-4226718

电子邮箱:nmqtyjrswj@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孟家段大街446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中午12:00,下午14:30—下午5:30

联系人:马娜 

四、内设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日常运转、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抚和权益维护股)。

股室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旗关于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组织实施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决议,协调落实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拟定全旗双拥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起草以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送的公文,筹备组织全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负责对接市双拥办和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为旗双拥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依据。了解掌握各地双拥工作动态,向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抓好双拥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强双拥办自身建设,完成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军民的来信来访,协助军地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军警民的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承办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双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双拥工作文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协调指导落实全旗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计划并指导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安置培训就业股

股室职责:承担奈曼旗本级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前培训等任务,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奈曼旗本级军休保障单位,指导军供保障工作。拟订全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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