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服务残疾人群众,我谨代表奈曼旗残疾人联合会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国残疾人章程》等法规开展工作。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团结、帮助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进取精神,为奈曼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四、宣传残疾人事业、倡议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发展协调、服务功能,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艺体育、社会保障、残疾预防相关领域工作。
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就业培训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增设残疾评定机构,提高残联窗口服务效率。在残联办证窗口设置便捷为民服务点,免费为有办理残疾人证需要的群众提供打印、照片采集服务;继续为全旗范围内重度肢体类残疾人提供“入户办证”服务,实现此类人群残疾证办理“一次也不跑”的工作目标。
六、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政策、规划、法律、规章及相关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供社会查阅。
七、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来办事、来访或来电、来信询问有关事项的,第一个接待或接听电话者,即为首问责任人。
热情接待残疾人来访人员,严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基层和群众反映机关工作人员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工作不当或处置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相关责任人按行政问责制的相关条款问责。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个人或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有违背承诺现象,均可进行投诉。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投诉电话:0475—4210912
投诉地址:奈曼旗生态大街诺恩吉雅健康养老中心残联9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