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子乡土城子村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土城子村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办法
一、根据选举法和自治区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旗人大、乡党委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村选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选举奈曼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土城子乡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确定为2021年11月21日。
三、选举工作由土城子乡选举委员会主持。
四、选举采取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和流动票箱进行,由选区选举工作小组主持选举大会。选举大会和投票站进行集中投票时间为早8:30时开始,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投票选举必须在选举日完成。
五、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选民因残疾等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受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写选票。
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设立秘密写票处。
七、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选民证、委托书领取选票后,村上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选民证和选民相符后,选民证上加盖选章后方可发放选票,有办理委托票的选民在发放选票时要注意委托票和选民证姓名相符方可发放选票。选民在领到选票时要检查选票是否清楚,如果选票不清楚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更换选票,选民在划选票前工作人员要告诉清楚如下内容:应选名额,写票、投票规定办法,书写选票要清楚,不能超过应选名额。然后选民进入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将选票投入票箱。
八、本选区应选乡级代表 6 名,正式候选人 9 名,差额选举,旗级代表 1 名,正式候选人 2 名,差额选举。
九、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但赞成的人数不能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Ο”,投反对票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表示弃权,弃权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其他选民,先在反对的代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后,再将该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上方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Ο”。
十、选票一律要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填写。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的选票,部分模糊的部分作废,全票模糊全部作废。
十一、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时,始得当选。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代表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
十二、选举采取选举大会、投票站、流动票箱分别投票,统一计票的方法。
十三、各选区分别设总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1名。负责选举大会的投票选举和本选区的统一计票工作;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以上选举工作人员。
十四、计票结束后,计票人员填写好选举结果记录表,经总监票人、计票人确认后,连同选票,报送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向选民公布计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