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旗委旗政府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此工作预案。
一、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股室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人对人核实、面对面告知、一对一管理的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制,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各单位、股室要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把握,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立农牧和科技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李 欣 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副总指挥:门桂梅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于建海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兴宝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白福辉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景和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张 亮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卜东燕 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谢凤学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王景和 农村牧区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郭向利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高凤林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黄保平 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爱武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军 农业种子繁育中心主任
耿海玲 种畜繁育中心主任
孟 和 畜牧股股长
李雪梅 种业股股长
姜志宏 人事股股长
于 明 农村办公室主任
孙 明 项目办主任
张晋秋 政策法规股科员
鲍宏云 产业股股长
姜 鹏 兽医股股长
白 鹏 科教股职员
黄 影 党建办主任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局行政办公室。
主 任:谢凤学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 化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职员
由玉梅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职员
高 洁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职员
赵长喜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司机
张 鑫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司机
王 鹏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司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协调、调度以及信息的接收、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局行政办公室: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提供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需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须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卫健委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积极主动的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加强防病知识普及。
局计财审计股:负责安排和保障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理中所需经费,同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股、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地区市场监管工作,依法打击流通领域中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
农业种子繁育中心、种畜繁育中心:负责本地区外来人员、务工返乡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社会管控组、宣传舆论组4个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于建海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副组长:谢凤学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 化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职员
由玉梅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职员
高 洁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职员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于建海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王景和 农村牧区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高凤林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姜 鹏 兽医股股长
职责: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管控组。
组 长:白福辉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卜东燕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李爱武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于 明 农村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做好控制区域的隔离工作;负责事发地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外来人员管理;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宣传舆论组。
组 长:门桂梅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高 洁 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办公室职员
黄 影 党建办主任
白 鹏 科教股职员
职责:负责对全局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对网络舆情的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引导管控;协助相关部分宣传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加强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村屯外零散居住人员,采取属地管理,要求责任到人)。农业种子繁育中心、种畜繁育中心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设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责任到人,包联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认真核实、摸排从奈曼境外返乡到村的人员情况,与村医比对一致,做到不瞒、不漏、不错,特别是对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所有人员“一人一档”居家观察。
(四)密切监测追踪。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摸排人员往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重点追踪、督促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发生地区返乡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以上,监测其健康状况(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时间以奈曼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的指令为准)。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要要对其住所经常进行消毒,防患于未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手段精准管理来自高风险返乡人员,确保追踪到位,实施医学观察,提高疫情防控的敏感性和精细化程度。
(五)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配合旗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及时按程序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按时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报表。每日下午3点至5点报送外来返乡人员排查数据、名单至局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对辖区内农牧业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落实到位,防止疾病传播。
(七)加强健康宣传。各二级单位要通过发放倡议书、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所管辖农牧业经营场所内的全体人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群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出现症状及时就诊。大力宣传不聚餐、不集会;充分挖掘典型,树立导向,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典型事迹,亮点做法。
(八)应急处理。
各二级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主动开展病例监测追踪、科学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和传播。
2、农业种子繁育中心、种畜繁育中心要加强村屯管控,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一嘎查村一通道”,安排专人值守道口,严禁非本嘎查村人员和车辆进入,严控本嘎查村人员外出。封闭道口处统一设置警示标识牌,道口前后安全距离内放置警示标识。
3、农业种子繁育中心、种畜繁育中心一旦监测到发烧症状明显者,主要责任人、村医及包联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进行管控,在上报局指挥部的同时,立即联系旗人民医院发烧门诊(联系电话:0475—4212762)进行处置。运送患者必须使用旗医院专用救护车,坚决杜绝使用无防护措施的私家车及其他方式运送患者。
5、其他防控措施按4个工作组各自职责分兵把手,精准施策,通力协作,共同应对。
6、各二级单位、股室要科学规范使用疫情防控消毒用品(消毒粉、酒精等)、防护用具(防护服、口罩等)及体温计的妥善使用和保管(意外摔碎后,汞的挥发会对人身健康有害、对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等情形),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联防联控总调度为局防控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人:局行政办公室主任谢凤学,办公室设在局机关3楼。电话:0475—4213879,手机:15134791777
四、工作保障
(一)各二级单位、股室及驻小区相关人员应当加强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提供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各二级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主动开展病例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和传播。
(三)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制定严格的督查、检查制度,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对重点管控对象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