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刘艳楠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21 浏览次数:180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将刘艳楠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艳楠蒙古族,本科文化,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青龙山下地村人,1993827日出生,现奈曼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普通职员。该同志于202042提出入党申请,20201020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介绍人原永鹏李斐达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20211021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102210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475-4213611

传真电话:0475-4213611

 

 

 

    中共奈曼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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