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以玉米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兼顾谷草等其他作物秸秆,以饲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向,以提高利用率为目标,全面推进秸秆转化利用,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示范,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从根本上减少或者杜绝因秸秆造成的土壤、大气等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农业与生态的友好发展。按照自治区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内政办﹝2020﹞37号)、《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和通辽市农牧局《通辽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通农牧发﹝2021﹞215号)等的通知要求,结合全旗农牧业发展和秸秆综合利用实际制定本方案。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1月2日-11月9日)。
监督举报电话:15164916278
附件: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