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委政法委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1-10-25 浏览次数:88

全体机关干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旗委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彻底根治“顽瘴痼疾”,在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上为全旗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带好头、做表率,促进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现向全体政法干部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司法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四、严禁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五、严禁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六、严禁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严禁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八、严禁非履行职责或者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和具体要求。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政法队伍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是提高政法队伍纯洁性,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制度保障。让我们强力整治积弊沉疴,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为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

 

 

                            奈曼旗委政法委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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