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我旗0到59周岁的持证残疾人拥有了一份意外伤害险

发布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193

奈曼残联 期待您的关注!

温馨提示

具有奈曼旗户籍,年龄范围在0-59周岁并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如果发生了意外伤害、意外伤残、意外伤亡等,请与奈曼旗理赔专员联系。
姓名:李斯琪 
联系电话:0475-42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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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始,内蒙古残联经征求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同意,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由“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持有残疾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调整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年龄范围在0-59周岁并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被保险人


0-59周岁且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并持有于2021年6月30日以前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保险责任


2021年6月30日 — 2022年6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因为意外伤害导致再次残疾、意外伤害医疗等,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



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 3.5万元/人


因意外伤害导致再次残疾: 3.5万元/人


意外伤害医疗: 4000 元/人


保险费用

具有自治区户籍的0-59周岁持证残疾人参保所需保险费由自治区本级预算列支。各地不得以提高标准为由向残疾人收取任何费用。


保险理赔流程


01

报案受理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意外伤害事故后,要及时向中国人保财险95518热线电话报案。


(二)2021年6月30日 — 2022年6月29日期间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向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报案处理的,可以在本保险期限内进行补报案处理。

02

索赔所需材料

(三)索赔时需要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意外事故相关证明、医疗费用单据、住院病例原件等材料、意外身故的须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以上索赔资料可以通过线上(微信、人保APP)或线下方式送达人保财险各盟市分公司,由各盟市分公司对应的理赔专员及时处理案件。

(四)需验证被保险人的残疾人证真实性,可在中国残联网站“第二代残疾人证查询”页面输入姓名和残疾人证号进行查询和验证。


03

赔付结案

(五)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所在地人保财险各盟市的分支机构收到齐备的理赔申请资料后,理赔金额需在10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


来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信息来源:奈曼旗残疾人联合会、胜利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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