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召开了天燃气使用单位燃气报警器周期检定工作告诫会。
会上通报了2020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情况,尤其是今年6月13日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是涉及到燃气事故问题,都是群死群伤的大事故,各燃气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和告诫燃气报警器使用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对在用的燃气报警器开展定期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燃气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会上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燃气报警器定期检定及使用未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报警器的罚则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解读。同时聘请了奈曼旗日新燃气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就安全使用天然气及燃气报警器工作原理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