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1-09-27 浏览次数:168

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9月

 

1.2020年度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20年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存在问题5条,建立整改台账,截止目前全部整改完成。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制定了《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修订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按照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领导班子学习为重点,深化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年初以来,共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23次,专题研讨6次,撰写心得18篇;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开展党日活动4次。

3.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情况;

1月26,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计划》。年初以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1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等;组织党员干部专题研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5次。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内容,组织各级干部、人大代表、非公企业等人员培训2期500余人次。

4.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弱化专项整治情况;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建立起长效学习机制,更加注重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更加注重民委干部服务理念、更加注重初心使命的践行。采取六种方式深入学习,打造党史水平过硬民委干部。一是领导做表率,带头学。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率先垂范,通过诵读党史、讲党课方式带领党员、干部学习3次,切实提高民委部门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视程度。二是举办读书班,集中学。举办读书班1期,采取每位党员轮流领读的方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史,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学习方式激起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布置作业,自行学。针对党史学习内容多且丰富的特点,每周安排自学内容,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督促养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四是利用新媒介,多样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群、共产党员网等网络学习渠道,灵活多样的开展党史学习。截止目前观看视频7个,“学习强国”人均积分32000分。五是开办研讨班,交流学。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划分阶段制定研讨计划,党员结合个人工作生活实际,撰写研讨发言稿,专题召开研讨会议,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切实将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民委工作的精神动力。截止目前开展研讨6次,撰写心得18篇。六是组织专题测试,督促学。以试促学,围绕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进行党史理论知识测试6次督促党员干部真学真悟,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党史理论水平。

5.党员和党员干部轮训情况;

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安排的各类教育培训。

6.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2020年度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族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7.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落实请;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民委党组始终聚焦为民办实事,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内生动力,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党组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包联嘎查、社区等开展“三问”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详细研究制定“办实事清单”,明确办实事计划、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截止目前办实事6件,投资100万元为白音他拉苏木包头嘎查安装农田水源井电力配套;投资60万元为八仙筒镇北图勒恩塔拉嘎查安装农田水源井电力配套;投资56万元为治安镇西胡拉斯台嘎查安装农田水源井电力配套。这些项目目前正在发布招标公告,近期将完成招投标手续。开展公益活动1次,组织民委全体党员干部到奈曼旗希望社区开展义务清扫垃圾活动,解决了某胡同长期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走访慰问贫困老党员1次,包联社区困难党员、民委退休老党员及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进行慰问,为他们送去米面粮油等生活用品及慰问金1500元;捐赠助学金1次,奈曼旗民委协调爱心企业到包联嘎查八仙筒镇巴彦敖包嘎查乌仁塔娜家,向两位贫困大学生捐赠了5000元爱心助学金,帮助两个孩子顺利完成学业。

8.党委(党组)书记联系党支部情况(附件);

9.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作覆盖及换届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经旗直属机关党工委批准,2020年4月21日上午,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10.“最强党支部”建设情况;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党组统筹推进。一是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常设议题,研究制定《旗民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关于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相应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水平。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为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旗民委党组围绕总体思路,列出党建责任清单,将各项党建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到人,明确工作具体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稳步推进党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党性教育,筑牢宗旨意识。一是抓教育。坚持将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强化党组中心组和民委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合理制定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依托“学习强国”平台,通过“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中学、自主学的形式,组织大家集中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进行学习讨论、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相互批评等步骤,真正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研讨、有记录,融合贯通到民族各项工作中去,教育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截止目前,共开展党员干部学习30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8次,研讨5次,上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二是抓廉政。为有效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围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次,学习《刘奇凡同志在乌海市调研督导以案促改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乌海市政治生态污染问题及教训警示的通报》进行警示教育1次,结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警示教育1次。

(三)持续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宣传思想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意识形态责任清单》《意识形态责任书》,并层层签字背书。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习、研讨计划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三是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结合集体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讲意识形态专题党课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形成分析研判报告1篇,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四)强化党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旗民委党组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和政治功能,自觉承担起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任务,努力实现抓党建促民族工作创建发展的有机融合、同频共振,切实把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一是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初召开了创建工作部署会,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2020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2020年全市创建工作要点》《通辽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奈曼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示范单位(地区)创建办法》和《考评验收标准》,将王府博物馆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并推荐了15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推动。二是蒙古语文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有效整治全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不规范情况,旗民委联合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和旗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对全旗各部门单位及各苏木乡镇场、大镇城区主次街路蒙汉两种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和向蒙古族群众提供蒙古语言文字交流服务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此次排查,共涉及2260余块广告牌匾,其中发现340处蒙汉文使用不规范情况,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检查组就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使用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共发放宣传(册)单2000余份。

11.“创先争优表彰开展情况;

主任梁高娃获2011年旗级优秀党委工作者 ;副主任计小艳获2016年旗级优秀党委工作者;2019年旗级优秀党务工作者。  

12.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扎实,对党的理论政策学习和领会不系统、不全面,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

二是党建工作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不够。造成工作人员不积极主动,上级安排就动一动,在工作方式上,怎么安排怎么做,创新工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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