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于未奇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将于未奇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于未奇,女,蒙古族,大学学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人,1989年3月出生,201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旗委组织部公务员组一级科员。该同志于2019年4月19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2019年12月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孙丽丽、马腾飞。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委员会2021年8月27日讨论同意,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4455051
中共奈曼旗委组织部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