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胡芳芳、格喜格白乙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将胡芳芳、格喜格白乙拉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胡芳芳,女,汉族,大专文化,湖北省广水市人,1988年10月22日出生,201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奈曼旗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干部。该同志于2021年2月提出入党申请,2021年8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赵庆生、闫文颖。
格喜格白乙拉,男,蒙古族,大学本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苏布日干塔拉嘎查人,1990年9月11日出生,201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奈曼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一级科员(2020年11月11日至今借调至旗委组织部),该同志于2020年7月25日提出入党申请,2021年8月27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任全友、吴佐政。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4455051
中共奈曼旗委组织部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