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增强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旗水务局现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接收异议、受理投诉举报的渠道进行公告。
1、受理机构:奈曼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联 系 人:乔宇来
3、联系电话:0475-4213611
4、传 真:0475-4213611
5、电子邮箱:nmqslsyfzzx@163.com
6、通讯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王府街798号
7、招标投标投诉书及投诉流程:见附件
奈曼旗水务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招标投标投诉书
一、投诉人
(一)投诉人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
投诉人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二)投诉人为自然人的
投诉人姓名: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姓名: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线索
六、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投诉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投诉人应在有关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提起书面实名投诉,逾期投诉的,投诉处理部门将不予受理。2、《投诉书》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参与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持有效身份证当面递交,否则不予接收。3、投诉事项须向投诉处理部门提供信息来源及有效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