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1.通辽市今年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呢?2021年对扶贫工作有什么打算呢?
答:2020年,扶贫工作方面我们重点落实了三项内容:一是在继续抓好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保险费代缴和符合条件的贫困老人待遇发放的同时,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稳定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现行代缴标准代缴了养老保险费;二是第一季度完成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费代缴工作,同时对后续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了未代缴保险费和发放待遇动态清零;三是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周调度制度。
2021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五项措施巩固三年来的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坚持工作落实尽职尽责;二是坚持精准数据应核尽核;三是坚持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四是坚持惠民政策应享尽享;五是坚持政策宣传应知尽知。
2.哪些群体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保险费的优惠政策?代缴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稳定脱贫的贫困人口)等4个群体由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2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的年龄到底有哪些区别?
答:城乡居民:男女均要年满60周岁。灵活就业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领取。
5.哪些贫困人口满60周岁就可以享受待遇?
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年满60周岁,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支付终身。
6.贫困人员达到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应该怎么办?
答:对于符合人社部办公厅下发的2018年111号文件要求的,可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不用补缴直接按月领取养老金。
7.贫困人员的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以符合条件的时间为准还是办理手续的时间为准?
答:由于贫困人员数据动态调整,且按月和周统计,对2018年11月份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自当年12月开始发放待遇。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均从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发放,不受系统、经办因素影响,未发的应当补发。
8.贫困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就可以正常办理了,也可以直接在就近的乡镇(街道)事务所或旗县(市区)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9.享受待遇的贫困人口,每月能领多少钱?
答:每月领取的待遇包括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从2020年7月开始月标准调整为133元;二是如果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以上两项相加,就是应领取的待遇。例如:参保人王先生,年缴费100元,累计缴满15年,个人账户储存额=1500元(缴费额)+450元(缴费补贴)+251元(利息)=2201元,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2201÷139=15.8元,那么,王先生月领取待遇=133元+15.8元=148.8元。
10.2020年是比较特殊的一年,受疫情影响一些规定也有适当的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在疫情期间都出台了哪些新的规定呢?
答:对于在常住地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只要户籍在自治区范围内,常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户籍所在地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由户籍地发放待遇。
1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数据是以当地扶贫办交换过来的数据为准,还是部级信息平台下发的数据为准?
答:部级信息平台下发的数据是按照国家人社部与国务院扶贫办签署的数据交换协议按季度交换的数据,是地方扶贫部门定期报送国务院扶贫办的数据。由于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数据可能有差异,我们主要是以国家人社部信息平台下发数据为基础,加强与当地扶贫部门比对核实,查漏补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动态全覆盖。
12.最基本的养老保险政策,到底什么人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3.不参保、不缴费,年老时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新农保和城居保已经结束了试点工作,符合规定的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上都领到了养老金,就是说不缴费即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老年人都领取了待遇。此后,如果城乡居民不参保、不缴费,到60周岁时就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从2020年1月开始,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15.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都享受哪些政府给补贴呢?
答:政府对参保人给予多项补贴。一是政府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二是政府按照200元至7000元12个缴费档次给予补贴,选择2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选择500元至10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选择3000元、5000元、70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90元、95元、100元;三是对城乡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保险费;四是参保人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五是对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
16.城乡居民应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到哪里办理?
答:目前的主要办理方式: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方式现场办理,乡镇(街道)事务所工作人员或村(居)协办员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或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逐级上报。我市“一网通办”平台正在测试阶段,待投入使用后,参保人可在网上直接办理。
17.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8.享受丧葬补助金的范围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丧葬补助金的补助对象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上一年度自治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2020年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1536元。
19.丧葬补助金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内人社办发〔2018〕324号)和《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45号)规定,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从其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待遇。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及时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未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导致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养老金逾期支付的,多支付的养老金从丧葬补助金和待遇享受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中予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按规定予以追回。
20.丧葬补助金的申领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内人社办发〔2018〕324号)和《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45号)规定,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作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或携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填写《注销表》作出承诺,现场办理。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后,经核实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发放丧葬补助金。
21.详细介绍一下不同缴费档次月领取待遇标准是多少?
通辽市2020年缴费档次与养老金水平测算表 | |||||||||
年利率1.5% 单位:元 | |||||||||
缴费 年限 |
缴费 档次 |
政府补贴标准 |
个人账户总额 |
月养老金标准 |
|||||
个人缴费总额 |
政府补贴总额 |
利息 |
合计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合计 |
|||
15年 |
100 |
30 |
1500 |
450 |
251.21 |
2201.21 |
15.84 |
128 |
143.84 |
200 |
35 |
3000 |
525 |
454.11 |
3979.11 |
28.63 |
156.63 |
||
300 |
40 |
4500 |
600 |
657.01 |
5757.01 |
41.42 |
169.42 |
||
400 |
45 |
6000 |
675 |
859.9 |
7534.9 |
54.21 |
182.21 |
||
500 |
60 |
7500 |
900 |
1082.13 |
9482.13 |
68.22 |
196.22 |
||
600 |
65 |
9000 |
975 |
1285.03 |
11260.03 |
81.01 |
209.01 |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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