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125

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成立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国有农牧林场水库,奈曼铁路林场: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通辽市委办公室、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发202125号)安排,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林长制的具体工作,承办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和发展情况;

(二)拟定年度工作任务,督促,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下级林长制办公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林长制落实情况督察、检查;

(四)抓定同级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评价;

(五)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制工作相关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二、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

 :  刘亚刚  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

副主任:  沈志新  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

 

 

 

2021年9月30日

202187 关于成立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