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及通辽市党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辽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精神,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结合林场实际,成立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林长制办公室,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林长制的具体工作,承办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和发展情况;
(二)拟定年度工作任务,督促、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林长制落实情况督察、检查;
(四)拟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评价;
(五)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制工作相关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二、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林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徐立章 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技术员
副主任:朱 蕊 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技术员
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