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学前教育发展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27 浏览次数:215

根据《政协奈曼旗2021年协商计划》及主席会议精神,2021年5月中旬,旗政协组成专项调研组,深入全旗各级各类幼儿园,通过实地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旗学前教育现状进行了全面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办园条件得到有效改善。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近1.1亿元,建设中心镇、中心村、嘎查村幼儿园68所,通过教学点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86所。实施了“以奖代补”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吸引社会资本6000多万元,建设民办园58所。目前全旗现有公办幼儿园158所、民办园58所、教学点附设幼教班93个,在园幼儿11666名,学前三年毛入学率99.06%,普惠率84%,均居全市前列。公办园占比73.1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60.40%,均达到自治区相关要求。

(二)保教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大部分幼儿园能够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逐步扭转了“保姆式”教学和“小学化”倾向。开展了“一园一精品、园园有特色”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幼儿园文化底蕴,提高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以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采取1+X的模式,组建九个学前教育联盟,全旗幼儿园办园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全旗已创建市级示范园7所,市级一类甲级园9所,普惠性民办园23所。蒙古族幼儿园将在2021年争创自治区示范园。

(三)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一方面,严格准入管理。设立幼儿园,尤其是审批民办园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装备配置标准》,玩教具、室内外活动场地及生活用房、保健室、厨房等进行全面评估,达到标准准予设立。另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通过下达整改意见书、停办通知单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取缔无证园,幼儿园安全管理日益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大部分公办园无人员编制。我旗公办园及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共有幼儿班级449个、在园幼儿7046人,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园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20〕100号)明确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与在园幼儿1:7—1:10的标准,应该至少设置编制774个(按1:10标准及增核10%的附加编计算)。目前只有驻镇2所幼儿有编制46个,新建的第二幼儿园新增了24个编制,其他公办园均无编制,全旗公办园缺少编制704个。

(二)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目前,全旗公办园教职工共884人(含附设幼儿班),其中驻镇2所幼儿园现有在编在岗教师40人,苏木乡镇幼儿园从小学转岗到学前岗位在编在岗教师291人,自聘教师553人。从年龄结构上看,大部分小学转岗的教师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幼教工作;从学历上看,有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中专生、专本科毕业生,学历参差不齐,保教质量难以保障;从专业上说,所聘人员学前教育专业率不足10%,专业素质亟待提高。加之自聘教师过多,待遇低(公办园自聘的教师月工资在1500—2000元之间,且寒暑假没有工资),这部分教师有从教资格的,哪里招录就去哪里考,队伍不稳定,致使大部分学前教育人才流失。

(三)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亟待提升。全旗现有农村公办园156所,仅13所苏木乡镇中心园达到相应的标准,其他中心村、嘎查村幼儿园房舍基本达到要求,但缺少大型玩具,小型玩具严重不足,室内区角缺少玩教具,幼儿绘本读物不足,特别是农村大多数幼儿园是在“看孩子”,无法满足幼儿五大领域发展的需求。

(四)驻镇公办园学位不足。大镇城区现有幼儿园35所,其中公办园2所,民办园33所。驻镇在园幼儿4512人,其中公办园学位810个(中心幼儿园330个、蒙古族幼儿园学位480个),而实际招生1330个(两园超学位超生420人),民办园招生3182人,在公办园超学位招生的情况下,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28.8%,若按学位招生仅为1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按自治区最低标准50%的要求,缺少学位1446个。

(五)小区配套幼儿园不足。目前,大镇共有入住小区131个,在建小区25个,只有泰和花园小区建设了小区配套幼儿园,并投入使用,柳韵春城、榆悦名城等小区虽匹配了小区幼儿园建设,但因户外活动面积不足或楼房价格昂贵等原因,虽然配建了相应基础建设,但未能用于办幼儿园。

(六)民办园仍存在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能够从分管领域对民办园进行监管,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幼儿园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但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是个别幼儿园违规使用校车。校车是旗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教育需求而设立的特种车辆,个别幼儿园未经审批同意而擅自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学区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加以管制,但仍屡禁不止。二是个别幼儿园使用临建房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三、建议措施

   学前教育是人成长的奠基工程,是基础教育教育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学前教育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 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根据遵循。近年来,在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旗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但相对于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中的短板。为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水平,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建议如下:

(一)尽快招录幼儿教师。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专业教师团队,尤其是学前教育更需要专业教师。建议按照自治区确定的1:7—1:10的标准,分年度逐步为幼儿园单独匹配编制,实行编制单独管理,并按已匹配的编制尽快招录幼儿教师。同时核定编制总量内未能配备的编制控制数,控制数内招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缺少编制、急需专任教师的问题。

(二)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通辽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要求,我旗幼儿园“双普”达标将于2027迎接自治区的验收。全旗158所公办园购置大型玩具、小型玩教育具及绘本读物等,需资金近2亿元。建议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旗本级每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逐步改善公办园特别是镇村公办条件,努力缩减城乡差异,力促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双普”按时顺利达标。

(三)增加驻镇公办园学位。大镇城区在园幼儿4500多人,随着进城务工人员增加,适龄幼儿每年呈上升趋势。目前,驻镇2所公办园学位810个,在建第二幼儿园学位360个,3所幼儿园共有学位1170个。按“双普”达标的最低标准公办园学位需达到50%,仍缺少学位1000多个。建议在“十四五”期间,大镇城区再建设2所公办幼儿园,每所幼儿园按18个班、540个学位设置。

(四)着力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每5000人或1500套住宅须设置1所6班及以上规模的标准化配套幼儿园,对规模不足5000人或1500套住宅的居住或零星住宅区域,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合理布局配建幼儿园。大镇城区在规划建设小区时,要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五)加强民办园安全管理。政府要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办学、安全等方面管理,提高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的办学能力和服务水平,让家长放心,让群众满意。一是加大对幼儿园的管理力度,组织消防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消防验收,确保办学场所安全。二是教育行政部门规范民办园管理,实行幼儿园划片招生,确保幼儿就近入学。三是规范校车办理流程,加强运营监管,保障幼儿家园路途往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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