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旗委关于印发《奈曼旗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奈党发〔2021〕8号)要求,进一步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推进以案促改,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时效性,形成激情满怀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政协机关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认识和把握管党治党规律,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强党相结合,坚持修复政治生态、纠正错误心态、提振干部状态相统一,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减存量遏增量和为实干清廉者担当相统筹,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净化全旗政协系统政治生态,实现发展态势焕然一新、干部作风实干担当、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二、工作目标
以案促改方面,坚持典型领改、逢案必改、全域促改,聚焦全旗及政协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分析规律特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分类清理顽瘴痼疾,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
以案促建方面,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找准在制度机制、权利运行和制度执行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修订、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以案促治方面,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聚焦提升履职能力、实现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推动改革创新,完善监督体系,转变工作作风,提振精神斗志,以整改实效推动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有效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一把手”监督
1.切实担负起“一把手”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完善“一把手”履职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清晰划定权力边界,扫清模糊地带。
2.加强对“一把手”纪律作风的常态化监督。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健全完善政治生态档案,及时动态掌握“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
3.上级“一把手”结合人事调整,对新任职下级“一把手”开展任前谈话,压实监督责任;对留任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及时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思想、工作、生活状况,重视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经常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
4.严格执行党务和政协工作公开制度。坚持把党务和政协工作公开作为强化群众监督“一把手”的前提条件,以适当方式公开单位工作制度、决策程序、重大决定、重要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
5.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把手”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活动,既报结果、也报过程。
6.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重要事项提交政协机关党组会议讨论、集体研究决定。决策事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并提前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不得临时动议,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暂缓表决。
7.坚持民主集中制。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进行集体讨论、民主表决,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每个班子成员表态都要记录在案,严禁“一把手”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
8.强化“一把手”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领导责任。“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整改落实。
9.落实“一把手”选人用人责任。规范“一把手”提名权,健全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实行实名推荐干部。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意见签字制度。
10.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在述职评议考核中将“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二)优化发展环境
11.开展协商式监督。结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涉及我旗事项,组织政协委员开展深入调研,积极协商议政。
12.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四风”问题常态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力度。
13.持续整顿机关作风。革除作风顽疾,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衙门”风气、“官僚”习气等问题,转作风,树新风。
(三)推进案件查办
1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机关支部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涉及违纪违法的政协委员,及时按照程序撤销政协委员资格,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
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召开政协机关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专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打牢思想基础,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1月底)
1.案例筛选。主要围绕十九大以来政协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以及问责类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并形成案例库。
2.警示教育。以政协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采取集体学习、“三会一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加大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力度。
3.查摆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或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剖析,从思想根源、制度漏洞、治理缺陷、监督缺失、干部作风等方面查找存在问题,形成党组织和个人问题清单。
4.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把2020年巡察整改清单内容与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聚焦突出问题、瞄准问题根源,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动态管理、对账销号,保证整改效果。
5.建章立制。坚持正本清源、源头治理,锚定剖析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评估、清理,做好制度“废立改”工作,重点围绕“一把手”授权用权制权、机关运行管理、选人用人、委员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
对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专项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工作成效,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奈曼旗政协机关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做好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导推进等工作,确保责任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委室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自觉担起责任,带头以案促改,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各委室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形成合力,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以案促改工作中,机关党组织及有关委室和个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以案促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推卸责任、制度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相关人员按照机关责任追究制度从严追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政协网站、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以案促改的工作内容、方法举措、工作成效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政协委员增强法纪意识,守住底线,廉洁从政。宣传新建立和完善的制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机制制度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务求取得实效。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问题整治到位。要突出结果导向,抓好建章立制,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实践边总结,力求整改一个问题、补齐一类短板、建立一套机制,确保制定的措施管长久、整改的问题不反弹,同时纳入常态化管理。要在此次专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注重长期坚持,持续巩固。
附件:奈曼旗政协机关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中共政协奈曼旗委员会党组
2021年9月22日
奈曼旗政协机关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
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延辉
副组长:席额日很白音、刘亚民
成 员: 张殿立、刘建丽、张玉霞、刘双、王秀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旗政协机关“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亚民(兼)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材料宣传组和督导推进组。
综合组
主要负责旗政协机关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负责起草方案、工作安排等工作;负责阶段性活动安排;负责筹备好各类会议;负责沟通协调服务上报等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组 长:刘亚民(兼)
成 员:刘双、王秀荣
材料宣传组
主要负责旗政协机关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各类会议主持词、领导讲话、工作汇报、总结等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负责起草和报送信息工作;负责做好新闻宣传、理论宣传、网络宣传和典型宣传等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组 长:刘建丽(兼)
成 员:刘双、王秀荣
督导推进组
主要负责政协机关以案促改督导工作,聚焦重点任务,督进度、督过程、督成效,严格整改标准,及时纠偏校正,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组 长:刘亚民(兼)
成 员:张殿立、刘建丽、张玉霞、刘双、王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