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乡村振兴局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9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对开展区域性以案促改的工作要求,根据旗委印发《奈曼旗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奈党发[2021]8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认识和把握管党治党规律,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强党相结合,坚持修复政治生态、纠正错误心态、提振干部状态相统一,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减存量遏增量和为实干清廉者担当相统筹,牢牢把握“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统筹严管厚爱”的工作原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净化、修复我局政治生态,实现发展态势焕然一新、营商环境脱胎换骨、干部作风务实担当、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二) 工作目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聚焦政治监督,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案件,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查找症结、找准漏洞、靶向治疗、保证效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杜绝发生腐败现象

(三)强化标本兼治。媒体曝光案件暴露出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为“点”进行针对性整治,以系统性、行业性问题为“线”进行专项治理,以区域性、普遍性问题为“面”进行全覆盖的常态化治理,通过点线面结合,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实现政治生态的整体修复。

统筹严管厚爱。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又要激励干部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好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容错纠错、考核评价等制度政策的综合效应,有效提振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精气神。

二、重点任务

(一) “一把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试行)》,全面整改自治区纪委监委剖析报告指出的“头雁失范、把手”腐败严重”等问题,切实强化“一把手”监督工作,有效督促“一把手”当好“头雁”、带好队伍,形成“头雁”引航队伍建强、生态优化、发展提质效应,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推动全局高质量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范报批报备程序,细化工作要求,强化“一把手”带头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牵头领导:李雪涛

牵头股室:办公室、调研宣传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标、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五个不直接分管”,落实“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利运行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李雪涛

牵头股室:办公室、财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3. 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将“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

牵头领导:李雪涛

牵头股室:调研宣传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二)抓业务提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和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强化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干部职工素质。

1.强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规学习,重点加强机关及二级单位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

牵头领导:李雪涛

牵头股室:所有股室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使党史学习教育与以案促改相结合,狠抓理论学习,持续形成学习热潮

牵头领导:李雪涛

牵头股室:调研宣传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各党委(党组)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导。并将以案促改情况纳入党建述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牵头领导:李雪涛

牵头股室:调研宣传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9月中旬):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局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开展警示教育,打牢思想基础,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1月底): 是精准筛选案例。主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筛选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以及问责类案件开展以案促改。没有发案部门,可选取外地、外单位或本系统、同行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在开展的警示教育基础上,结合自主筛选的典型案例,通过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灵活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三是查摆剖析问题。对照筛选出的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实际,从思想根源、制度漏洞、治理缺陷、监督缺失、干部作风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形成党组织和个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四是深化整改落实。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保证整改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积极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迎接旗委检查,总结成效,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定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乡村振兴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对本系统以案促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股室和所属单位以案促改相关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注重整合各方力量,强化信息交流,每月调度一次阶段性进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研究解决措施、抓好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抓好落实。党组要把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问题查摆不精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治理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奈曼旗乡村振兴局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2日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雪涛  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海全  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红波  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宝山  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  

东爱武  苇莲苏综合保障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员:曲    乡村振兴局调研宣传负责人

    乡村振兴局财务负责人  

王代钦  扶贫办健康教育扶贫工作负责人

张树波  扶贫办金融工作负责人

王小雨  扶贫办信息监测工作负责人

裴志学  扶贫办项目工作负责人

于振东  扶贫办稽查考评工作负责人

曲俊民  扶贫办社会扶贫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曲琦兼任,负责工作的日常协调、统计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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