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总工会职责分工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王洪青: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主持旗总工会的全面工作。
阿古拉:党组成员、党支部副书记、总工会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协助书记、主席工作,负责全旗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分管帮扶中心、经济技术等工作。
刘建平:党组成员、党支部组织委员、总工会副主席,协助书记、主席工作。分管财务、组织、宣传、法律、女工、党建、纪检等工作。
许艳敏:党组成员、党支部宣传委员、帮扶中心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协助书记、主席工作,具体负责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职工医疗互助、女职工权益维护、职工维权信访、机关党员教育宣传、综合治理、机关财务出纳等工作。
张国君:党组成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组宣部部长,协助书记、主席工作,具体负责全旗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会工作宣传、工会干部培训、劳动用工监察、职工信访接待、文体活动开展、党员纪律监督、信息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群团改革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开展全旗职工宣传思想工作,教育和引导全旗职工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旗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围绕全旗工作大局,贯彻执行旗委、旗政府及通辽市总工会的决策部署。
(三)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旗委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四)指导全旗各级工会改革和建设,健全完善全旗工会工作的各项民主制度和组织制度,监督检查全旗各级工会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各工会联合会、系统工会及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和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全旗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状况,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提升职工素质。
(六)受旗委、旗政府的委托,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各级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国、自治区、通辽市“五一”劳动奖的推荐评选工作。
(七)领导全旗各级工会组织和奈曼旗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负责全旗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对全旗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八)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3212
传真:0475-4213212
电子邮箱:nmqzgh@126.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王府街西侧中段
联系人:王洪青
四、内设股室
(一) 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全旗工会工作和全旗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协调和督查旗总工会对全旗各级工会和机关各部室工作部署与要求的落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纪要、档案、保密、财务、统计、新房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互联网+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老干部工作。
执行上级工会和旗工会财务管理制定规定;负责本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基层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工作;负责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奈曼旗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总工会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4213212
联系人:张国君
电子邮箱:414348874@qq.com
(二) 组宣部
股室职责: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各工会联合会、系统工会和基层工会领导干部;负责旗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议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负责全旗各级、各类工会组织的换届指导和批复工作;负责全旗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负责指导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引导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负责驻镇中区市直基层工会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负责旗总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旗总工会宣传教育规划、劳动模范典型事迹宣传、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组织开展工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查和反映职工思想状况;承担对工会法制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参与地方劳动仲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和综合治理;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负责基层工会社团法人的登记注册及管理工作。
指导职工服务中心以服务职工、服务社会、服务工运事业为宗旨,开展全旗职工文体活动并提供相关指导服务。
办公地点:总工会三楼组宣部
联系电话:0475-4213212
联系人:张国君
电子邮箱:414348874@qq.com
(三) 经济部(加挂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股室职责:指导全旗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组织开展全旗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承担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国、自治区、通辽市“五、一”劳动奖的推荐评选工作;参与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援助、信访接待、困难职工帮扶等涉及职工保障政策性文件的调查研究;指导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加强职工帮扶工作的财务管理,保障困难职工合法权益;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调查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新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指导基层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政策、法规的研究和拟定;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研究指导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和带动女职工积极参与到经济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女职工劳动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
办公地点:总工会三楼经济部
联系电话:0475-4213212
联系人:卜范龙
电子邮箱:1411515758@qq.com
五、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奈曼旗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额拨款)
股室职责:负责困难职工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与培训、生活救助等工作。
办公地点:总工会四楼帮扶中心
联系电话:0475-4213212
联系人:许艳敏
电子邮箱:767758459@qq.com
奈曼旗职工服务中心(自收自支)
股室职责:以服务职工、服务社会、服务工运事业为宗旨,负责为广大职工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负责组织全旗职工开展文体活动;负责为基层工会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指导服务;负责送文化产品下基层(职工书屋建设,图书借阅等);承担旗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奈曼旗王府街西侧中段
联系电话:0475-4213212
联系人:张国君
电子邮箱:4143488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