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按照通辽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以案促改、严明纪律、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近期,奈曼法院开展了秋季集中执行行动,继续扩大执行战果。9月30日,通辽中院与奈曼法院两级法院联合行动,迅速执结两起案件,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国亲赴执行现场指挥执行。
基本案情一
马某梅申请执行陈某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金额为10万余元。奈曼法院立案后依据法律程序给被执行人陈某新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并责令履行还款义务,并积极联系被执行人陈某新,但陈某新总是多次找借口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同时,执行法官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当事人马某梅,希望马某梅能够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状况,马某梅表示不知情,这给执行工作又加大了难度。
9月30日,执行法官走访得知陈某新在奈曼旗某园区施工,通辽中院执行局与奈曼法院执行局组成联合行动小组驱车赶到施工现场,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新。执行法官现场释明说法,再次讲明利害关系,陈某新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当场确定还款计划,承诺所有欠款按期全部还清,并提供了执行担保人。在得到肯定还款计划后,执行法官联系当事人马某梅说明了陈某新的还款方案,双方同意达成和解协议。
基本案情二
申请人范某奇与被执行人高某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高某祝需向申请人范某奇支付案款11000元,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范某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奈曼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祝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本案义务。然而高某祝仍旧未履行义务,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高某祝要求其尽快偿还欠款。
9月30日两级法院联合执行小组前往被执行人高某祝住所了解情况,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高某祝表示一直私下给付申请执行人案款,目前仅差1000元,并承诺将尽快履行剩余欠款,希望申请执行人范某奇可以撤回执行申请,随即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了解情况,得知情况属实后派车将范某奇接到被执行人高某祝家中,范某奇得到被执行人的还款承诺后主动撤回执行申请,本案最终顺利结案。
本次联合执行行动,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各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决心,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下一阶段,奈曼法院将以一往无前的精神、勇于担当,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强化各项执行举措,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