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接收于宏军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08 浏览次数:216

关于拟接收于宏军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

 

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同意接收于宏军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于宏军族,初中文化,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光明社区居民19791021生,19968月参加工作,现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光明社区网格员。201911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613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1615日确定为发展对象。

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考察,在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021910日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认为于宏军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欢迎大家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475—4219192,来信地址:奈曼旗奈曼大街西段光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邮编:028300公示期自2021911日起至2021917日止。

 

 

 

中共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光明社区总支部委员会(盖章)

2021910

 

 

 

 

 


信息来源:社区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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