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地村封山发包方案公示
我村南北封山已于2007年承包合同到期,经由镇、村两级工作组重新踏查、丈量完毕,现已经旗勘界办确边,并对各户地上附着物进行第三方评估,经入户征求群众意见后,现将制定发包方案如下:
一、我村封山地类为公益林地,按国家相关规定该地类只能用于造林(乔木林、灌木林、经济林等),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并且原公益林享受补助方案不变.承包户承包封山后必须于次年进行造林.
二、在村南封山原姜国柱封山东侧,留出淤西甸子地河道(东西100米),南至铁路板涵北至6号井。
三、地块划分:南封山经实地丈量后划为10块,北封山划为4块。
四、发包顺序:南封山自东向西依次排序为1号到10号,分别为1号1600亩,2号1482亩,3号1482亩,4号1377亩,5号1486亩,6号1466亩,7号1098亩,8号1773亩,9号原厚福友封山409亩,10号原杨庆磊封山30亩。
北封山自东向西依次排序为1号到4号,分别为1号140亩,2号562亩,3号769亩,4号550亩。
五、发包方式:采取顶价承包方式发包(村民可以自由组合),原承包户如想参与顶价承包,必须将2007年以前(包括2007年)的承包费缴清。基础价定为每亩1元,每顶价一次每亩加1元,如想参与承包封山,必须先交清押金1万元,方可参与承包封山,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户优先,如本村村民无人承包,由村集体同一管理,但地上附着物由原承包方缴清相应承包费后,继续经营管理。
六、如果在无人顶价情况下,按基础价格发包,每十年每亩地递增1元承包费。
七、如原承包户顶价承包后,地上附着物由原承包户自行管理,如其他承包户顶价承包后,则该地块内的附着物补偿款由现承包户承担。
八、承包年限为30年,每5年交一次承包费,以每一轮第一年签订合同日期为缴款日期。
收益分配方式:封山发包所得承包费平均分配给德隆地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后)村民。
九、地上附着物的确定是以2007年,以前(包括2007年)栽植的树木为准,2007年以后栽植的树木不予作价评估,如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公示期自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5日(公示期7天)
大沁他拉镇德隆地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