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9-29 浏览次数:74

为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可能发生的民族宗教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扶贫办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扶贫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公民宗教活动方面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有:

(一)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因具体的经济利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摩擦和纠纷;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等,打着民族宗教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二)因不尊重宗教政策,不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因信教职工和不信教职工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信教职工之间因宗教信仰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同一宗教内部因派别、利益等矛盾而引起的纠纷。

二、主要职责

承接民族突发性事件报告;请示启动或关闭应急处置预案;通知单位成员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协调单位成员的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事件处置工作的指示和批示。

三、应急和处置的主要措施

   (一)首先应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事件发生后,必须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判明性质,并根据事件可能产生的最大危害,依据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迅速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及时掌握事件处置和发展的动态信息。处置过程中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尽量化解和减少矛盾,把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扩大应急,当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事态时,要扩大应急,请求上级支援。

(三)事件的调查处理。事件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在调查处理时间时,必须坚持事件起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和群众没有教育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妥善处理善后工作。要妥善组织做好善后工作,稳定少数民族的情绪,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总结,研究完善防范措施,为今后处置类似事件积累经验。

四、附则

(一)本预案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奈曼旗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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