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派出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
刘欢同志任大镇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崔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大镇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以上同志要尽快办理交接手续,于10月8日到新的工作岗位报道。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