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五届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奈曼旗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20年12月25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奈曼旗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存在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局党委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全区公安机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三十条措施》等文件没有深入学习、研讨交流,没有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落实举措,仅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层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旗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等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全区公安机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三十条措施》等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巩固、再提高,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旗局党委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带动全局开展集体学习,丰富学习形式,组织交流发言,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民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抓实旗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定完善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度,深入开展专题研讨,具体实施每年不少于4次,并认真撰写高质量交流研讨材料。
2.履行职能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
一是疑难案件攻坚力度不够。近三年电信诈骗破案率仅为6.8%,2020年立案218件,仅破获19件,截至目前仍有2013年以前的7起积压命案未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反电诈宣传。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提高群众识别诈骗、预防诈骗犯罪的警觉意识。抽调200余名民警、400名网格员开启“扫楼”式反电诈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防骗知识解答、手把手引导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等方式,一对一、面对面的向社区群众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案特点,提醒人民群众要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二是完善合成化作战机制。刑侦牵头,派出所、警支等部门配合,形成“预防—止付—打击”多警种联动机制,确保“两升两降”目标,即破案数上升,抓获人数上升,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损失下降。三是成立打击电诈专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专案专办,加强专业研判,实现精确打击,提升打击效能。今年以来,共立案331起,破案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名,止付、冻结资金3728万元,追回资金28万元。四是针对7起未破积压命案,实行“一案一专班”,对案卷及现场生物检材、指纹信息等物证重新梳理、再送检,全力攻坚,力争在年内侦破1-2起积压命案。
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瞒报亡人事故数字。安全设施建设滞后,街面见警率低,亡人事故居高不下,2018年以来共发生亡人事故137起,死亡157人,上报65起80人。
整改情况:一是旗局党委向市公安局党委做了深刻检讨,并责成交警大队向局党委做深刻检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制定《奈曼旗公安局关于市委第九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瞒报亡人事故数字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印发《奈曼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亡人事故上报流程》,制定亡人事故上报备案表;对2018年以来亡人交通事故案卷进行全面排查,重新统计数字,并对所有排查案卷予以整理完善;组建专业工作组,负责指导、督导、检查道路交通事故数字的统计和上报工作,严把数字统计上报的入口关和出口关。二是加大科技信息化投入的力度。结合辖区部分重点路段、点位交通信号灯、区间测速、定点测速设施缺失,部分标识标牌标线缺失或年久失修的实际,积极请示旗政府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三是完善“两警合一”体制机制建设。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专职化警力配备,交警大队充分发挥统筹指导的职能作用,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的机制建设,加大巡逻防控力度,规范执法执勤,全面提升街面的见警率。特巡警全力做好大沁他拉镇主城区的道路交通管控,交警大队与各派出所实现无缝对接,全力做好国省县乡道路和农村牧区的道路交通管控工作,坚决避免漏管失控,确保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全面提升。今年以来,发生亡人交通事故15起,死亡17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2.3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7.04%。四是在全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严整改强作风重实干求实效”专项整顿,针对数据造假、作风浮漂等问题进行全警思想认识大检视、大反思、大统一。
三是执法不严、应拘未拘。2020年7月,王某(女)因在饭店打架斗殴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但实际未收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王某行政拘留执行情况向党委进行说明。二是已于2020年12月29日将王某投入奈曼旗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2013-2020年我局应拘未拘人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共排查4584人,并对应拘留未拘人员全部执行拘留处罚。
3.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2017年至2020年,局党委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7年至2019年,局党委缺少定期分析研判报告,未制定风险防控预案,2018年4名班子成员、2019年3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报告中。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旗局党委班子学习2020年党中央新修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学习自治区、市委意识形态实施细则,切实提高旗局党委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更新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党委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重要内容,督促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切实抓好各自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强化风险防控。
4.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组织力、执行力不足。
一是禁酒令执行不严。2018年5月,监管大队长、治安派出所民警工作日饮酒,2020年6月,东明派出所民警饮酒驾车,被其他旗县交警查获。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公安民警辅警违规饮酒问题。凡违规饮酒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向社会广泛宣传《奈曼旗公安局致全旗民警、辅警家属的一封信》,聚焦民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二是认真深入开展自查,深刻剖析违法违纪问题产生原因及恶劣影响。编印制作违规饮酒典型案例汇编,利用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民警违反警容风纪。辅警乱戴警衔的现象时有发生,督查整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在旗局发布《关于规范佩戴警衔警号的通知》,统一全局辅警认识。二是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对警容风纪进行常态化督察,彻底解决民警辅警违反警容风纪的问题。
5.民主决策不规范,“三重一大”执行不严。一是一次会议研究过多的项目,讨论不充分,存在走形式过会的现象。2016年至2020年5次党委会,共研究69个项目。二是“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执行不到位。2018年2月、2019年1月党委会研究人事调整,“一把手”首先提出任免名单,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没有讨论的过程,未做到 “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研究人事问题,召开会议不规范。2017年10月、11月两批次调整任免43名民警没有召开党委会,2019年10月28日,研究民警考核事宜,党委会只有3名委员参加,未超过半数。四是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2013年至2020年没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用活页纸代替,会议内容记录不详实,很多会议没有记录委员讨论发言的过程。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规范重大项目民主决策程序,做到一事一议、一事一表决、“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奈曼旗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从制度建设上阻塞漏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大事项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三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部规定开展选拔干部工作,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接受全警监督。四是制作专门的党委会议记录本,对归档的党委会议记录装订成册,杜绝以活页形式记录党委会议内容。五是全面规范记录党委会议内容,采取会议录音、会后整理、参会人员审阅等方式,对于党委会议研究事项、讨论内容详细记录,确保党委会议记录内容详细准确,做到原汁原味、没有遗漏。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6.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一是调查研究不深入。2019年4名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材料与其他年度业务工作的调研材料雷同,没有实实在在开展调研。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扩大意见征求范围,撰写高质量的研讨发言材料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书记签字把关。二是制定《奈曼旗公安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规定》,强化制度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决策水平。
二是卷宗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原奈林派出所民警将李某机电井设备被毁一案等卷宗丢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制定《关于规范行政拘留执行环节与案卷保管的规定》,规范行政拘留执行环节及案卷保管制度。
三是应付检查,文件、材料后补造假。2018年除夕下发《纪律作风专项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2020年正月初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安新闻宣传纪律的通知》;2018年公安局党委两份涉及干部调整文件,除文号外,其他内容完全相同;2020年7月10日党委印发的27号文件中早于26号文件48天。四是材料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2020年政治工作要点与市公安局的相同;国保大队、刑侦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与旗公安局党委的方案一样;2019年度3名党委班子成员党课讲稿网上抄袭,2名党委班子成员的心得体会网上下载。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下发《纪律作风专项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安新闻宣传纪律的通知》部门向党委做深刻检查,针对2018年党委两份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做深刻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文件办理工作流程,组织办公室及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文办理有关规定,明确部门拟办、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发的公文办理流程,确保公文办理工作规范、标准、科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发文工作,对拟发各类文件严把文字关、质量关、程序关,杜绝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文,先发文后补签、公文“插队”等问题,切实提高发文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针对2020年政治工作要点与市公安局的相同,国保大队、刑侦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与旗公安局党委的方案一样的问题,责成政治部、国保大队、刑侦局做深刻检查,严格方案等文件审核把关。五是规范领导干部党课内容,党委书记亲自把关、签字审批,杜绝党课讲稿及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的现象。
7.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成效不明显。对群众集中反映的学校门前节假日、放学时间道路拥堵;家长用电动三轮车接送多个孩子,存在安全隐患;学校门口临近国道,路面没有减速隔离带等问题,黄花塔拉等3个派出所将问题矛盾上交,推诿扯皮,一直没有推动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安排专人定时、定点值守各个学校门口及学校周边重要路段,严查电动三轮车以接送学生的名义,非法上路、非法载人。二是在主城区开展了为期一百天的道路交通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校门口占用机动车道、非机道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净化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与各派出所联勤联动,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路口巡逻管控力度,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路面交通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协调社区街道、城管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和占道经营小店的打击和处罚力度,保障学校周边道路畅通。在学校家长微信群、校讯通等进行常态化宣传,让接送孩子的家长有序进行停车。强化对出租车司机的交通安全教育,设置绕行路线,尽量避免出租车在高峰期出入校园周边道路。四是提升硬件设施建设。在大镇城区内部分路段增设警示标志、指路标志、施划减速带等,严控车辆随意越线行驶、掉头。
8.“三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群众知情权得不到保障。2018年至2020年局党委没有设立“三务”公开栏,2018年至2019年5月没有在旗“三务”公开网站公开政务内容,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在旗公安局大门西侧,利用电子屏幕设立专门的“三务”公开栏,及时将公开事项予以公开;二是完善“三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政工、办公室、警保分别负责“三务”公开网站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事项,及时将各类信息予以公开,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
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严。没有经常性的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未结合实际。2015年至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责任分解书各年度只换个日期,内容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谈话活动,实现“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谈话“两个全覆盖”,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切实规范队伍管理。二是全面加强旗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从严管党治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办公室,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提升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效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建立健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机制,抓好机制落实,确保旗局党委每年召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
10.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作用不明显。一是三转不到位。2019年存在纪检组长主持召开党委会情况。二是日常监督少。派驻纪检监察组平时发现问题口头要求强调多,监督检查少。
整改情况:一是对纪检组长主持召开党委会情况做出说明。二是纪检监察组将聚焦主责主业、以法制思维,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持续深化三转。三是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在公安局的优势,今年以来多次实地深入各部门、各派出所调研督导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走深走实。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有发生。
一是弄虚作假、规避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局机关在2018、2019两年中,共计65.7万元的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费在差旅费中列支。二是违规赠送礼品,2013年至2015年,局机关、交警大队、看守所均存在用公款购买麦饭石杯子作为礼品赠送,分别支出5.7万元、0.06万元和0.2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涉及弄虚作假、规避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问题部门向旗局党委进行深刻检讨,并从2021年1月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二是查清违规赠送礼品报销单据,涉及礼品赠送的责成退款。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违规报销烟酒支出,2013年至2016年,局机关、看守所分别报销烟、酒支出6.69万元和3.03万元。四是公务接待费支出无文件、无接待函。2013年至2019年,局机关支出8万元,交警大队支出6.2万元,看守所支出1.2万元。五是办公费支出无明细、无经手人签字,局机关涉及28.8万元,交警大队涉及2.36万元,看守所涉及20.06万元。六是违规报销外地来人住宿费。2015年至今,局机关、交警大队分别违规报销12.64万元和1.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违规报销烟、酒支出问题责成经手人退款;公务接待费支出无文件、无公函问题,违规报销外地来人住宿费由责任部门核实清楚,并责成经手人和部门负责人做深刻检讨;办公费支出无明细、无经手人签字的问题,核实清楚后由经手人补签。二是制定完善《奈曼旗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完善报账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责成保障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2.漠视财经纪律,存在廉政风险。一是大额现金支付,局机关存在大额支付,交警大队2013年现金支付11.44万元。二是违规拆借资金,2016年至2020年局机关与交警大队、看守所之间拆借资金累计余额239.93万元和50万元。三是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2019年看守所三笔资金共8.2万元存在违规委托支付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涉及大额现金支付部门向局党委做深刻检查,此类问题在2015年以后未再发生。二是目前,旗公安局已归还看守所资金50万元,已归还交通警察大队资金210万元,剩余29.93万元已制定还款计划,保证按计划整改完毕。三是加大监管审批力度,在支付款项时现已要求个体工商企业提供企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法人银行卡号,以授权转账形式支付。
13.违规用经费开展慰问,且存在标准不一、领导特权现象。2013年以来,局机关用经费慰问支出总计61.7万元,其中:2013年1月、12月慰问党委成员家属1.3万元;2016年6月原局长母亲去世慰问2万元,9月民警儿子去世慰问1万元;2017年1月,慰问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班子家属6万元,民警家属各5千元。交警大队、看守所慰问支出分别为7.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