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牧场(牛房子)建养殖场所用地事宜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次数:83

根据申请,六号村村委会张立强在六号村北牧场(牛房子)建养殖场所,治安镇政府土地所已批准同意,此地块符合建养殖场所,上级土地部门已测绘完成,此地块为村民挖沙取土的空闲用地,手续齐全,六号村委会两块地(11.23亩+5.89亩)计17.12亩,张立强占地为19.538亩,使用期限为2021年9月1日----2056年12月31日,以上事宜经召开村民代表、党员大会研究,一致同意建设养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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