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石嘎查村民委员会
2020年度光伏资金使用方案
奈曼旗人民政府分配给我村光伏收益资金8500元。
依据《奈曼旗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奈曼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光伏资金分配批复>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经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核确定,我村光伏收益资金重点用于发展小型公益事业。实施项目内容如下:
一、维修农电设施水泵3台,预计需要资金4800元。
二、农田管道维修,预计需要资金3700元。
以上项目共安排资金8500元,恳请八仙筒镇人民政府予以批复。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