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开展 食盐市场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7 浏览次数:154

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开展

食盐市场安全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范食盐流通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贩假冒伪劣食盐,保障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按照(内工信盐管字【2019】294号)文件精神,2019年7月29日,由奈曼旗工信局牵头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开展对全旗食盐零售及定点批发企业为期三天的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假冒伪劣、非法经营、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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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过程中,各部门检查人员详细了解了每一个经营户盐品的购进渠道,索证索票是否完整,食盐库存是否做到防潮、防虫、防尘、隔墙离地,与食盐经营户进行交流,认真倾听他们的要求,多方位查探外渠道的食盐销售动向;针对个体零售企业,检查人员耐心地给他们宣传新的《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他们在进货时务必要向食盐批发企业索要批发资质及出货发票,以保证食盐来源渠道可追溯,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图 8 2.png              图 8 3.png 

此次检查共出动2车6人,检查跨省经营企业1家、定点批发企业1家,除旗内以外,还检查了各大乡镇及周边零售超市共36家,小型零售商超20家,大型批发超市10家,共计68家。其中有5家超市因手续票据不完整,私自购进零售其他企业盐品,对此我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已下架。通过各部门的联合检查我旗未发现大量非法盐品及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现象。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的省心 吃得放心”。保证了食盐市场供应平稳以及食盐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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