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财政局开展2021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05 浏览次数:193

为强化预算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奈曼旗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奈政办字〔2020〕15号)、《奈曼旗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暂行)》(奈财规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奈曼旗财政局坚持“财政部门统一组织、预算部门分级实施,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对与旗财政局存在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所有财政项目支出全面开展2021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明确要求预算部门于2021年8月10日前集中对2021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一次绩效监控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绩效监控报告和绩效监控情况表,此举切实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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