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李林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

发布日期:2021-07-28 浏览次数:77

讨论确定李林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事宜

一、杨海强宣布开会

  今天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李林同志位党员发展对象事宜,先请培养联系人曲海春、刘波同志介绍李林同志一年来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然后请各位委员根据李林的表现,发表个人意见,下面一次进行。

二、培养联系人介绍李林同志培养教育情况

  曲海春:李林同志近期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党章,拥护党的领导。

  刘波:李林能够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表现突出、工作积极、态度端正。

三、杨海强书记介绍李林同志考察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考察,李林同志表现良好,能够认真学习党章、工作积极、态度端正、积极靠拢党组织,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支部委员发言

  刘永:L李林表现良好、态度端正、有进取心

  王刚:李林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认真表现突出

  杨海强:李林对党有深刻的认识,能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

  曲向峰:李林工作积极、认真。

  曲海春:经过近期培养,李林对党的认识比较深刻,工作积极、态度端正、学习认真。

五、综合大家意见,一直认为李林同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积极追求进步、工作表现比较突出,具备党员发展对象条件,同意其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时报治安镇党委备案。

六、经研究,继续由曲海春和刘波作为李林的入党介绍人。

信息来源:六号村支部委员会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