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法院严禁法院干警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性活动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105

奈曼旗人民法院严禁法院干警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性活动公开承诺书

 

维护公平与正义是法院的神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让每一个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是我们法院不懈的追求。作为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司法机关,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工作有关规定,坚决不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性活动。为进一步守住法律底线、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防止滋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不当利益输送等问题,奈曼旗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不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二、坚决不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离退休三年以内,不在与本人工作职务相关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任职。

三、坚决不违规参股或利用公权力、关系网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有偿担保。

四、坚决不允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合作企业内参股、工作或者提供中介服务等。

五、坚决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或违规办理请托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坚决不欺上瞒下,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或利用他人身份变相从事营利性活动,变相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七、坚决不弄虚作假,表面退出企业经营管理,幕后实际控制企业或者股权股份、获取相应收益,“名退实不退”。

八、坚决不当“旁观者”,既要当好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又当好“监督者”,如实报告、纠正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同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依据有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诚挚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上承诺监督!

 

奈曼旗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2日

 

信息来源: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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