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部门和苏木乡镇共同承担事项主体责任专题会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局召开

发布日期:2021-07-08 浏览次数:9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明晰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理清奈曼旗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关系,明晰“属地管理”职责,大力为基层减负,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努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7月8日下午,旗委编办、司法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部分苏木乡镇,在旗行政审批局会议室召开明晰部门和苏木乡镇共同承担事项主体责任专题会议。

会上,对内蒙古自治区下发的关于旗县部门和苏木乡镇共同承担责任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要求各部门和苏木乡镇以坚持职责法定、权责统一原则,合理界定部门与苏木乡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分批编制《奈曼旗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