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于春玲同志拟作为出席中共奈曼旗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现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于春玲,女,汉族,1988年5月出生,2010年5月入党,201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奈曼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技术人员,系统团委书记。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403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5-4213611
特此公告
中共奈曼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