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9-08-21 浏览次数:128

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委

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委在旗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扎实细致、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先后召开了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我单位巡视整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馈的问题在全系统进行了了通报,并对每条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廉政建设责任机制。

(二)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年初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计开展了12次学习,以读原文看原著的方式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等政治理论,学习了“张华同志、杨福兴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奈曼旗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及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司法干警的廉政意识。

 二是开展局内廉政风险排查。以“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等方式对涉及“人、钱、权”和执法执纪的重点岗位,部门进行深入、全面梳理,逐项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按照纪委监委要求,每名在岗人员及全体党员干部都真实地填写了“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自愿接受组织的审查,把廉洁从政责任落到实处细处,确保廉政风险防控“不留死角”。

 三是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工作。在司法行政会议上,派驻纪检书记为全系统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详细传达了以“王广权案例”为首的奈曼旗十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例,以身边人的案例警示全体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守住“三线”,时刻做到廉洁自律。

四是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通过自我推荐和单位筛选的方式,在我局评选出了49名清风干部,经过公、检、法初步审核合格后上报到纪委党风廉政监督办公室。本次活动让全系统干警重新认识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重要性,牢牢抓住了干部的“廉洁”意识。

(三)完善相关廉政制度,打好纪律作风建设持久战

一是完善重大事项管理制度。按照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要求,重新完善了我局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事项,同时围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二是抓好三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按照旗委纪委的要求,我局设定专人管理“三务公开”平台,并及时在三务公开网站公开各项党务政务工作进度,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我局严格把关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确保三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切实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开展“正风肃纪深化年”活动。按照旗政法委“正风肃纪深化年”专项活动的要求,制定了本系统的活动方案,持续深化整改上年度“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确定的具体问题,同时对重点聚焦的“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通过发动强大宣传攻势汇聚基层调解资源加强两类人员管控引导律师参与辩护四项举措,有效助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系统党委书记先后深入7个司法所,与各所长进行了一对一的谈心谈话。他要求各司法所所长要加强党风廉政理论知识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高考开始前,系统党委书记约谈了家有考生的干部,要求他们严格执行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下发文件中的“六严禁”要求,不得做出违反纪律的行为,被约谈的干部逐一签订了“不操办子女升学宴承诺书”。

二、存在问题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力度还要进一步强化;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坚持常抓不懈,严格责任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动。

二是继续强化制度建设。继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用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确保每名干部做到遵规守纪,廉洁从政。

三是继续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继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和党性党风廉政教育,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遵守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旗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整治“四官”和“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在司法系统内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坚定不移地把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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