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党组主体责任,根据旗委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奈党字[2021]3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4项)
局党组是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旗委、旗政府和旗纪委监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应急管理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8.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旗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听取各股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9.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0.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通辽市及旗委政府的配套规定,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详细措施并印发文件。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1.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2.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3.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4.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5.在全局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17.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18.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19.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0.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21.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
2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旗纪委监委。
24.旗委、旗纪委监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党组书记、局长米爱军第一责任人清单
(一)职务与分工: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二)责任清单(15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旗委、旗纪委监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涉及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听取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巡察、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査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的予以问责。
8.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间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9.每年至少开展2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例,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0.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通辽市及旗委的配套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11.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12.每年结合旗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情况。
13.每年为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4.安排部署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应急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风险的管控和预警。
15.旗委、旗纪委、局党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12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旗、旗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股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年至少听取2次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2次廉政谈话。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派驻纪检组组长。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通辽市及旗委的配套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千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年底结合旗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情况。
11.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
12.局党组、派驻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具体责任内容
1.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颖佳责任。负责分管财务、办公室工作和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行业、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党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办公室、危险化学品行业和非煤矿山行业做好岗位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工作。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全局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继东责任。负责分管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工作、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工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局工会工作。督促指导应急指挥调度中心、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做好岗位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执法人员依法依纪行使权力,公平公正执法。
3.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佳伟责任。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综合股工作、应急保障中心工作、局行政审批工作、局团支部工作和局宣传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综合股做好岗位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全局理论学习、宣传、研究工作,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精准、进度明显、质效合一。
4.党组成员王顺责任。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基础股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冶金等工贸行业做好岗位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5.党组成员姚志华责任。分管火灾防治管理工作、局妇联工作。督促指导火灾防治管理股做好岗位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力尽职尽责开展落实各项工作。
中共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