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承包协议
甲方:卧风甸子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了加强卧风甸子村自来水管理,保证村民正常饮用水。甲方卧风甸子村将饮水及配套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用来向本村用户提供自来水。为规范双方合同行为,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对象:卧风甸子村饮水配套设备
期限:伍年(2021年9月1日---2026年9月1日)
二、押金与付款方式:押金5000元,签订合同时付清。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饮水配套设备,乙方需妥善管理。乙方应于2022年9月1日将全部设施完好无损交给甲方,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2、乙方按所招标价每吨2元向村民提供自来水,应保证自来水正常供应,停水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3、抽水所需电费由乙方负责。
4、如设备损坏,乙方需先出资及时维修,待维修完毕,凭票据结算维修费。维修在1000元以下,由乙方自负,1000元以上甲方付30%,乙方付70%。
5、乙方无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涨价。电价如有变动,需经甲方研究决定水费,如果私自涨价,由甲方研究决定予以处罚。
6、村集体用水甲方支付给乙方电费,不付水费。
7、此机井只能用于自来水使用,不得用作他用,否则,罚款1000元。
四、免责条件在承包期间,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因设备丢失,人为损坏等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因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不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
五、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经订立,双方依法遵守,如有违约行为,违约一方要赔偿对方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按《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收回所提供设施。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代表人:王玉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