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旗残联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努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教育、康复、就业、扶贫等民生实事,着力推进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全旗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进一步发展。
一、“两项补贴”兜底保障作用明显
上半年,旗残联与旗民政局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其兜底保障作用。截止5月末,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5.0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34.83万元,分别惠及6921名、5576名残疾人。
二、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扎实进展
一是突出残疾人就业、康复、培训重点,脱贫政策与惠残政策叠加融合。继续大力实施京蒙扶贫协作项目,利用京蒙协作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巩固提升了3个残疾人就业基地、4个残疾人就业扶贫车间和1处残疾人职业康复站的减贫带贫作用。截止目前,已集中安置就业、辅助性安置就业和按需培训后就业贫困残疾人30人以上,为残疾人增收30多万元。
二是优化居家助残服务项目,实现提质增效。采取“残联监管+公司运营+残疾人收益”的运营模式,优化居家助残项目旗、乡、村(小组)三级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提升项目运行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奈曼旗居家助残服务中心及16处乡镇级居家助残服务管理站,带动260余名贫困残疾人实现“家门口”就业,实现增收60多万元,为300户以上重度残疾人、老残一体、特困等家庭提供免费日间照护服务,实现了“提升项目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提高项目就业团队成员收入”的“双赢”。
三、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残疾人康复服务取得新成效。2021年以来,旗残联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快推进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95名0至17岁残疾儿童在旗内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基本康复服务,为各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腋拐、手杖、护理床等辅助器具300多件,免费配发助听器27人,精准康复系统中康复服务率和辅具适配率分别为92.93% 和91.16%。
二是残疾人教育、创业、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2021年以来,积极落实残疾大学生入学补助、残疾儿童学前机构补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补助等项目,积极争取政策为贫困残疾儿童在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提供免费康复教育和服务。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创业无偿补助政策,通过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突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问”活动,深入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5月份,针对全旗84户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的残疾人家庭户,旗残联组织开展了以“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主题的访视帮扶文明实践活动。同时,深入街道社区8户无固定收入的相对困难残疾人家庭,与旗民政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沟通协调,研究解决他们密切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争取为每户协调帮扶资金3000元。
四、履职尽责,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在残联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并积极进行转发推送,提高残联窗口服务效率,实现残疾人证办理“最多跑一次”。二是研究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耐心细致进行答疑解惑,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在残联窗口张贴旗纪委监委公布的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纪检监督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做好纪检+平台日常工作,及时更新三务公开内容,采到集中学习、自学、微信廉政课堂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学习。
奈曼旗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按照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为我旗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家庭幸福作出更大贡献。
一、继续加强党的建设
进一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努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落实好各项惠残、助残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大纪律规矩教育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旗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继续巩固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攻坚成果
大力实施居家助残创新服务项目,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扶贫车间、残疾人职业康复站作用,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致富增收。与民政局协调共同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督导落实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作为单人户单独纳入低保政策。与医保局密切配合,确保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努力做到“应改尽改”。
三、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康复服务,做好残疾预防。持续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确保2021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在80%以上。着力维护残疾人健康权益,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倾斜,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应救尽救”目标。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和《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加强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奈曼旗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要尽快完善运行机制和补贴政策,形成托养、日间照料等服务能力。
加强残疾人教育、就业等助残服务。配合教育等部门,落实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和送教上门政策。探索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探索按比例就业新形式,扩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规模。加大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网络就业扶持力度,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开辟多种途径加大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和竞争力。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和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打造残疾人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品牌。配合住建局等部门深入开展无障碍创建工作,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扩大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面,方便更多残疾人出行。推进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残联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线上、线下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各级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活跃协会工作。深入推进志愿助残服务,加快培育和发展助残社会组织。广泛宣传动员,为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