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嘎查村、学区中心校、中学、卫生院、政府机关党支部(总支):
现将《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表彰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报送要求如下:
1、党支部于今天(6月16日)召开支委会(或者“两委”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每个党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白音他拉村、希勃图村、哲日都村党支部(总支)推荐2名优秀共产党员、其他党组织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由苏木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合格后,经苏木党委研究审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6月16日下午5:00前报送推荐名单,6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各类推荐表(见附件1-2)、支委会(或者“两委”班子会议)记录报送至苏木党建办。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苏木党建办同时留支部存档。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填表说明
中共白音他拉苏木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应当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赞誉的正式党员;3年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刑事处罚,无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3年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刑事处罚,无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基层党组织。
附件1: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东锁柱 |
性 别 |
男 |
民 族 |
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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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1979年8月 |
籍 贯 |
内蒙古奈曼旗 |
参加工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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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2014年7月6日 |
文化程度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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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苏布日嘎村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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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152326197908064271 |
本人电话 |
13789759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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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曾受 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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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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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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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李爱红 |
性 别 |
女 |
民 族 |
汉 |
|
出生年月 |
1975年2月 |
籍 贯 |
内蒙古奈曼旗 |
参加工 |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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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2015年10月13日 |
文化程度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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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苏布日嘎村妇联主席、计生专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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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152326197502054284 |
本人电话 |
13404852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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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附件3:
填 表 说 明
1.格式:A4纸张1页;正反面打印。
2.曾受表彰情况:填写获得的苏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3.个人简历:写主要工作经历。
4.主要事迹:逐条列出即可,要有工作实际,不要虚话套话。
5.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党支部书记签字,盖党支部章。